







关于印发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117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1〕786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11-23 |
省交通集团:
2011年9月21日,省厅主持召开了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查汇报会,并于9月22~23日对全线主要工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与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等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对接的基础上于10月21日召开了总结会。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请据此尽快修编初步设计文件,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路线起点根据黄延扩容项目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现场评估意见采用马家沟接线方案,请你公司就接线处占地拆迁工作,加强与沿线政府协调,并督促设计单位加强两个项目的衔接,尽快修改完善起点枢纽立交方案设计。
路线终点请你公司与山西省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具体连接点位置、标高、坐标,以及运营管理、收费模式等事宜,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请设计单位按照本项目工可研报告批复要求,结合地方政府意见补充姚店立交连接线相关设计。
三、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滑坡、湿陷性黄土、淤积坝等不良地质体的地质勘察工作,做好地质工作与路基、桥梁、隧道等构造物设计的有机结合,确保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对规模较大滑坡治理方案在补充完善勘察的基础上,省厅将另行组织专项审查。
四、全线高边坡较多,尽量降低边坡高度,在优化线位基础上合理拟定防护工程方案。黄土边坡应借鉴我省近年成功经验,做好边坡防护设计。
五、全线弃方量大,应做好弃土场造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计。
六、部分桥梁桩基嵌入岩层过深,应进一步优化。并做好桥梁岸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做好边坡防护、排水等设计,确保岸坡稳定。
七、夏阳山、老杏树、脑畔山、盘头山等进出口有滑坡的隧道,应补充进行隧道安全风险评估,结合深化的地勘资料,进一步优化处治方案,确保工程安全。
八、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榆商线的衔接,做好本项目与榆商线的接线位置和枢纽立交方案设计。
九、请你公司加强与天然气管道、石油管线、油井、水利、林业、沿线政府等相关单位的沟通,签订有关协议,以利项目顺利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审查意见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试验段文安驿互通式立交开工准备工作,确保按省厅要求开工建设。
附件
1、陕西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报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报告》(陕交咨字〔2011〕98号)(电子版)
2、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
两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
本项目路线全长116.674公里(其中桥梁占路线总长36.81%、隧道占路线总长11.83%),报审概算总金额113.0206亿元(静态投资105.4669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9686.87万元,比上报省发改委估算总投资106.60亿元(静态投资98.03亿元)超6.42亿元(静态投资超7.44亿元),幅度为6.02%(静态投资7.59%)。
概算依据交通部2007公路编制办法及概预算定额及陕西省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编制,符合现行规定。主要材料预算单价基本符合编制期市场行情,综合费率计算及定额采用基本正确,编制说明比较详细认真。
一、总体
㈠ 超工可估算的分析
报审概算分析超工可投资的主要原因为:⒈初步设计阶段较工可阶段材料单价上涨引起工程费用增加58514万元;⒉设计阶段不同,桥梁及隧道工程按设计数量计算较按工可估算指标计算的工程费用高21100万元;⒊项目房建及机电工程费用较工可高25231万元;⒋预备费减少30445万元。
概算虽然按照陕交发【2011】67号文的要求做了上报概算与工可估算的对比分析表,但由于估算与概算项目节及包含的工程内容不对应,对费用增减的分析很难说服问题,对比分析不到位。建议概算与估算在口径基本一致的基础上计算分析材料价格及工程规模两个方面引起的费用增减,为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奠定基础。
审查根据对估算与概算同口径比较结果,认为:初步设计较工可时期(2010年6月编制)材料单价上涨引起工程费用增加58514万元基本属实;除此而外,由于工程规模变化等原因引起:⒈隧道工程费用增加38565万元(其中隧道主体增加29318万元、机电工程增加9247万元);⒉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和服务区与工可同口径比较,减少4390万元(其中桥涵工程减少18389万元);⒊项目房建及道路机电工程建安费较工可增加12403万元;⒋连接线、改移道路和安全设施增加6067万元;⒌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减少5198万元;⒍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增加4496万元;⒎建设期贷款利息由4年贷款期调整为3年减少10181万元;⒏项目管理及前期工作费等减少3440万元;⒐预备费由于费率降低4%,减少33243万元。
目前工可还未批复,根据我站初步审查及沟通情况,工可在目前基础上还将降低3582万元。
建议合理控制隧道、连接线、机电及房建工程等工程规模与造价。
㈡ 材料单价
主要外购及地方材料的原价参考《陕西公路造价》2011年第3期公布的5、6月份市场指导价及当前市场价综合取定,材料预算单价的计算基本符合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⒈路面中下面层及桥隧构筑物碎石:均考虑从蒲城石料厂采购,采用汽车及火车各占50%方式运至工地,预算价213-223元/立方米,比工可193元/立方米平均高13%。料场设计及设计汇报中明确山西吕梁市石楼县交口镇也有储量丰富的石灰岩料厂,但由于社会环境限制,无法使用。建议进一步核查该区域料场使用的可行性及经济性,以进一步合理确定碎石预算单价。
⒉ 160型伸缩缝预算价3500元/米偏高;各种规格锚具单价偏高。
㈢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本项目征迁标准依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延政办发【2009】15号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延安至志丹至吴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规定取定,并按照本省现行规定计算了耕地开垦费及占用税、征地及拆迁管理费及环境保障及协调费等,基本与工可水平保持一致,但与省政府出台的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发布的“全省征地统一片区综合地价”标准有一定差距,且未考虑失地农民保护基金。建议项目业主与土地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尽快沟通协商,并尽快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为概算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拆迁建筑物补偿中,温室和温棚的数量与设计不符,建议核查。
㈣ 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议与工可贷款年限保持一致,按四年计息。
二、具体意见
㈠ 临时工程
1.临时轨道及临时电力线路,由于本项目桥隧构造物数量很大,设计应对临时轨道及临时电力线路进行相应调查及设计,为该部分费用的合理计算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
2.施工便道工程数量表中提供了挖石方239260立方米、挖方610988立方米,但未注明挖石方是否包含在挖方中,概算将挖方全部按挖土方计,是否多计了挖石方的相应数量,建议核查。
㈡ 路基工程
1. 清理与掘除
⑴ 清除表土/填前碾压,由于填前碾压已综合在概算定额路基零星工程中,不应套用路基零填及挖方路基碾压定额重复计算该项费用。
⑵ 回填砂砾,因施工方式与路基填方一致,建议采用路基土方挖装、运输及碾压定额计算,采用软基处理定额计算费用偏大,差价约40元/立方米,不合理。
⑶ 碎石垫层,预算价129.33元/立方米,与回填砂砾45元/立方米、回填3%灰土35元/立方米比较,差价太大,建议设计及预算合理考虑该项工程的经济性。
2. 特殊路基处理
⑴ 路床掺灰处理,对于填方段应只计算路基填土方3%掺灰超过部分的掺灰增量(上路床增加5%、下路床增加2%)。
⑵ 路床处理,填筑隧道弃渣未筛分碎石套用碎石垫层(采用当地碎石)定额欠合理,建议采用路基土石方定额计算。
3. 借砂砾填筑,采用装载机装车、自卸车运输土方定额计算,砂砾土压实方转化为自然方的系数按1.25计,欠合理,应按硬土转换系数1.09计。
4. 排水工程,φ76仰斜排水孔,工程单价196元/米偏高,钻孔地质均按软石计不合理。
5. 防护与加固工程
⑴ 填方边坡拱形骨架护坡,现浇砼拱形骨架套用定额时,人工应调整系数0.6。
⑵ 浆砌片石实体护坡,定额中人工应调整系数0.6。
㈢ 路面工程
1.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砼封闭碎石及砂建议均采用当地材料。
2. 路面拌和站(楼),重复计算场地平整、碾压、硬化费用,概算定额拌和站(楼)安拆定额中已包含。
3. 土路肩加固,路肩填筑未筛分碎石按填筑地方碎石计,欠合理。
㈣ 桥梁工程
小桥桥长13.6米,平均7507元/平方米;小桥桥长26.6米,5180元/平方米;中桥平均每平方米2954元、每延米7.56万元;大桥平均每平方米2873元、每延米7.23万元;除黄河桥以外的特大桥平均每平方米2837元、每延米7.04万元;黄河特大桥每平方米9532元、每延米23.35万元,其中引桥(40*7箱梁)平均每平方米4684元、每延米11.48万元,(85+4*160+85)连续刚构主桥平均每平方米11206元、每延米27.45万元。存在问题:
1. 部分设计图有误,如:左线K112+960伏寺里2号大桥设计说明3、6号墩顶采用RBDX-160型伸缩装置,但其全桥主要工程数量表中提供是MG-q160型伸缩缝数量;左线K113+390伏寺里3号大桥全桥主要工程数量表(推荐方案)重复提供柱式墩帽、柱式墩身、承台等工程混凝土和钢筋数量。
2. 钢绞线锚具应按具体设计型号分别计算费用,比如左线K109+863下刘塬大桥锚具设计型号分别为3、4、5孔预算统一按7孔计算锚具费用、左线K113+390伏寺里3号大桥锚具设计型号分别为3、4、5孔预算统一按3孔计算锚具费用均不妥。
3. 个别工程量摘取有误,如:
⑴ 右线K107+625孙家山清涧河大桥30号混凝土圆柱墩144立方米有误,应为233.4立方米;空心墩漏计40号混凝土294.4立方米;承台混凝土514.6立方米有误,应为466.1立方米;漏计桥台台帽混凝土50.9立方米、耳背墙32.3立方米
⑵ 右线K113+027伏寺里2号大桥安拆电梯5部不妥,应为3部;1.5米和1.6米桩均采用1.6米桩径钻孔定额、1.8米和2.0米桩均采用2.4米桩径钻孔定额不妥。
4. 设计中应提供黄河特大桥钢板桩围堰水中平台的简单设计及工程数量,以合理计算该部分费用。
㈤ 交叉工程
1. 路基、路面共性问题同主线。
2. 马家沟互通式立交
⑴ 普通土借土方运输系数1.12有误。
⑵ 远运利用石方开炸定额中推土机台班消耗应抽为0。
⑶ 设计填方数量没有区分填土和填石,概算统一按填土计算碾压费用不妥。
⑷ 未筛分碎石填筑上路床采用碎石垫层定额不妥,应采用路基土石方定额;并且材料采用当地碎石也与设计的未筛分碎石不符。
3. 青化贬互通式立交
路床处理重复计算生石灰费用。
㈥ 隧道工程
平均83725元/单洞米,隧道平均指标偏高,部分隧道左右线暗洞指标差距较大,建议进一步根据隧道围岩分级,合理确定隧道衬砌及支护形式。
概算编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1. 洞身开挖钢拱架,分离式隧道定额乘以系数0.9、联拱隧道乘以0.85不合理,若钢拱架设计量偏大,应调整钢拱架的设计,不应对定额乘以系数。
2. 临时钢支撑按永久钢支撑计算,不合理,应考虑周转使用及回收。
3. 部分2公里以上的长隧道砼平均运距计算不合理。长隧道,应按两头对打考虑,隧道两头各设1处砼搅拌站,则砼运输平均运距应按隧道长度1/4考虑。
4. HDPEφ160塑料打孔波纹管材料预算价45元/米偏高。
5. 夏阳山隧道左线,明洞工程多计开挖石方2625立方米(属抗滑桩挖土石方,在洞口工程中已计算)。
6. 老杏树峁隧道
⑴ 右线洞门工程,漏计抗滑桩土石方开挖数量1140立方米。
⑵ 明洞工程,土方开挖按30%土方、70%石方计,不合理。
7. 张家湾隧道
明洞工程,土方开挖按30%土方、70%石方计,不合理。
㈦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1. 安全设施140.64万元/公里。其中:
⑴ 路侧加强型波形钢板护栏,挡土墙上(A级)加强型Gr-A-2C1按三波型护栏计算有误。
⑵ 中分带加强型护栏,桥梁通道中分带护栏多计已计入桥涵工程中的预埋钢板数量,欠合理。
⑶ 漏计连接线土路基上和挡土墙上砼墙式护栏8011米。
2. 服务区、停车区
⑴ 路基、路面共性问题同主线。
⑵ 延安东服务区、延川服务区桥头路基处理,5%石灰土填筑根据设计,应仅计算超过路基填方3%掺灰的掺灰增加量,同时不应再重复计算路基碾压费用。
⑶ 延安东服务区,借土方及利用土方掺灰按5%计与设计3%不符;借土方平均运距3.38公里与设计2.36公里不符;借土方碾压按天然方数量计算有误。
⑷ 延川服务区,清表回填3%灰土按5%灰土计,有误。
⑸ 冯庄停车区,片石砼挡土墙应采用当地砂、石料单价,定额人工应乘以系数0.6。
3. 机电工程
本项目机电工程建安费与设备费合计31104.80万元,平均每公里266.60万元。其中道路机电11092.13万元,平均每公里95.07万元;隧道机电20012.67万元,平均每单洞米7247元。存在问题:
机电工程01表路线总长度115.464公里和隧道机电工程单洞总长度28189米与主体工程设计不符;道路机电将监控系统(二期)设备费363.46万元计入,不合理。
4. 连接线工程
⑴ 青化砭立交连接线,K2+025包西铁路高架桥灌注桩钻孔地质与设计不符,建议核查。
⑵ 乾坤湾连接线,路基土方01总概算表数量有误,路基弃石方平均运距4.53公里与设计1.43公里不符;平交钢筋混凝土排水边沟钢筋数量与设计不符。
㈧ 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
报审房建工程总占地面积454.98亩,总建筑面积50541.44平方米,建安费与设备费合计39834.59万元,平均每公里341.41万元。其中场区平整及硬化费用9860.44万元(不含服务区和停车区),汇入项目总概算的第七项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的服务设施中。房建工程(不含场平及硬化)建安费与设备费合计29974.15万元,平均每公里256.9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5930.61元。房建工程规模与费用与延志吴项目(总建筑面积27324平方米、建安费与设备费合计24472.78万元,)比较,偏高,建议进一步合理确定工程规模与造价。
建议根据本次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进一步调整修编概算,并将总概算控制在工可批复允许幅度范围之内。
陕西省交通厅定额站
2011年10月21日